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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考古学理论方法进展谈古史重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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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考古学理论方法进展谈古史重建(四)

  • 分类:文物考古
  • 作者:陈淳
  • 来源:微信
  • 发布时间:2019-04-17 00:0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二、从文献批判精神再思“二重证据法”任何文字记录都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为了某些人的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历史事件的记载也会在流传过程中发生改变。我们自己经历的历史有时也真相难辨,一二十年后就已说法不同,何况几千年前的历史文献更须进行梳理和判别才能谨慎使用。这就有赖于历史文献的批判精神。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将甲骨文和金文看作是历史研究的地下材料,其贡献无非是证实了《史记》中提到的商周历史并非虚构。从书

从考古学理论方法进展谈古史重建(四)

【概要描述】二、从文献批判精神再思“二重证据法”任何文字记录都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为了某些人的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历史事件的记载也会在流传过程中发生改变。我们自己经历的历史有时也真相难辨,一二十年后就已说法不同,何况几千年前的历史文献更须进行梳理和判别才能谨慎使用。这就有赖于历史文献的批判精神。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将甲骨文和金文看作是历史研究的地下材料,其贡献无非是证实了《史记》中提到的商周历史并非虚构。从书

  • 分类:文物考古
  • 作者:陈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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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考古学理论方法进展谈古史重建(四)

二、从文献批判精神再思“二重证据法”

 

      任何文字记录都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为了某些人的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历史事件的记载也会在流传过程中发生改变。我们自己经历的历史有时也真相难辨,一二十年后就已说法不同,何况几千年前的历史文献更须进行梳理和判别才能谨慎使用。这就有赖于历史文献的批判精神。

      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将甲骨文和金文看作是历史研究的地下材料,其贡献无非是证实了《史记》中提到的商周历史并非虚构。从书写的历史来看,早期文字的功能极其有限,因此很难提供后世想要了解的史实。正因为如此,即使是对这些文字记载本身,也不能仅从它们说什么内容,而且要从它们撰写和使用的背景来了解。

      柴尔德说过,文字的发明标志着人类进步的一个新纪元。它对现代人之所以意义重大,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透视我们祖先思想的机会,而不必通过他们的物质材料来间接推断。但是,文字的意义不应被夸大,它并非为公共交流而发明,而是为了实际管理的需要产生的。早期文字作为表达思想的工具相当笨拙,难免成为一种高难度的特殊技艺,需要一个漫长的师承过程被掌握。阅读则是一种秘境,只有经过长期学习才能入其堂奥。

      世界各古代文明的早期记录系统至少有三种不同功能:一是纪念国王和他们的事迹,如古埃及和玛雅的碑铭;二是行政管理,如美索不达米亚庙宇群里的账目、契约和收据;三是带有宗教目的的早期记录系统,如商代与占卜相关的甲骨文和美索不达米亚早期王朝时期的祭祀祷文。殷商文字主要用于占卜和神谕,其他方面的用途并不清楚。西周早期青铜器上的历史或仪式性文字极其简约,看来也并非当时口语的准确体现。在早期文明中,人们往往刻意保持复杂的字体以确保它们由一小部分统治者或上层阶级所垄断。埃及的圣书体被称为“神的语言”,学会用这种方式书写乃至书写的本质也被看作是一种不能分享的神圣艺术。

      大概在公元4000年左右,中国的文字记录开始从祭祀文本向历史事件的记录发展,如大约战国中后期成书的魏国史书《竹书纪年》被认为是较早的编年史。自秦汉开始,正史编纂成为一项政府职能。司马迁在《史记》中创建的历史叙述模式被作了一些改动后,成为后世朝代史志的范式。传统的中国编年史学关注宫廷发生的事件和统治者的想法,并带有一种有力的政治宣导和道德说教。

      由于史料本身难免带有时代的局限性,于是在这种文献记载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材料来重建历史的做法现在已经受到了批评。这是因为人们认识到,这类文献资料并不能为复原过去的真相提供客观和可信的依据。这不仅是由于这种记载体现的是有关过去局部和碎片化的视角,而且由于它们代表了社会特定阶层主要是统治集团的观点。文献资料应该根据它们产生的社会与政治背景、作者和读者的地位和利益,还有文献在构建和调节文化认同中所发挥的作用来加以分析,而非按其表面说法无条件接受。

      这便产生了许多新的看法和立场,比如有的考古学家对利用文献表示疑虑,认为考古学是一种更加客观的证据来源,建议降低史料在考古学阐释中的地位。他们设法排除文献中所有的主观性(利益、政治、意识形态因素等)而不是认可它,并建立一种观察过去主观表现的评判性视角。实际上,这种途径导致在历史学和考古学证据之间一种决定论关系的逆转,使得考古学证据变得优于历史学。

      有些考古学家认为,文献记录是贵族为了安排他们自己的社会生活和记忆方式而创造和使用的,而这种记录普遍漠视平民和农村生活。为了纠正这一偏颇,考古学家必须将平民纳入学术研究,重新考虑文献记载与物质文化的关系。于是,文献被用作一种手段来构建一批预判,然后结合其他证据来源来进行探究。

      还有考古学家指出,许多“文献”实际上是被构建的档案,它们本身需要被解释,而不是单从字面来“读懂”,这就需要我们了解文献在其原始背景中产生、使用和废弃的生命史。这些学者甚至认为,考古材料也是一种被构建的档案,考古材料被从其遭埋藏的背景中提取后,经初步分类放到库房或实验室里就被“档案化”了。然后通过类型学研究和比较,各种器物会被赋予不同的价值和重要性。这种专业性很强的操作,又会给予研究者以价值和声誉的回馈。文献和器物这两种证据在与人类各种背景的互动中有着迥异的生命轨迹,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对器物与文献两类证据之间进行整合时会有很大的不协调。由于文献和考古材料都是在独一无二的背景中产生的,并经历了档案化过程,于是它们就能被限制接触和操纵,进而有可能转变为一种重大成果而被膜拜,并成为特定知识网络中的强行通道(obligatory points of passage)。

      在文献与考古材料相结合的历史重建中,当代学者无论对待文献还是对待自己都应该有一种批判和自我反省精神。比如对待夏的问题,有中国学者认为,既然《史记》中商代的记载被殷墟发现所证实,那么夏代应该也是可信的。还有学者认为,中国最早的文献《尚书》和《诗经》中多处提到夏,说明周人不仅知道夏的存在,还知道夏人政绩败坏,商人革了夏的命。而魏国史书《竹书纪年》中记录了夏代诸王所在的都邑、某些国王在位的年数以及夏的积年,因此,夏的存在应基本可信。从这些表述来看,偏向于认为夏代可信的学者只是根据夏在文献中的出现频率和字面内容作出判断,似乎没有仔细梳理过这些记载的来源,也没有深入考查它们之间可能的因袭关系和书写背景,排除某种说法三人成虎的可能性。

      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西周对商代历史的叙述有所依据,但对夏代史实则大不相同,一是距西周为时过久,二是文献无凭。因此,陈梦家、顾颉刚和杨宽等认为西周统治者将夏夸大为一个统摄万邦的朝代,借以对“顽民”宣传灭商之合理,同时又作为“殷鉴”来教导臣民是十分可能的。这些具有文献批判精神的学者就像历史的侦探,用逻辑推理审慎考虑一种说法的来龙去脉,并将这种说法的可靠性放在某种置信度的范围之内。这是我们对某项结论作出推理和判断的必要前提。

      在某些具有西方学术背景的学者看来,就各种历史记载而言,首先要考虑其背景和档案化过程,而不是就其表面含义而认可其真实性。比如,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在谈到文献资料质疑的问题时说,自历史学诞生以来人们就开始使用文献,人们不仅想了解其叙述的事情是否真实,还想了解它们凭什么这样说,了解这些文献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是确凿无疑,还是已被篡改。这种批判性担忧都指向一个目标:在这些文献叙述的基础上重建文献的曾经来源和文献背后已经远逝的过去。同样,美国汉学家吉德炜对甲骨文研究提出了告诫:问题不在于这些文字说了什么,而是要了解这样说的用意何在,即文吏在这样做时是怎么想的。他还指出,东周的年谱作者和先哲对商代所知甚微;比如,孔子就哀叹从商的后人宋国那里得到的记录无法重建商代的仪式实践,汉代史家提供的详细信息也无非是诸王的次序和五次迁都而已。

      在商代史实得到了殷墟发掘的确认之后,证明夏代的史实便提上了议事日程。根据文献线索,徐旭生找到了二里头遗址。由于二里头遗址与夏的纪年有所重叠,于是得到学界特别的惠顾并被赋予重要价值,甚至被尊为“夏墟”。但是,从目前的考古学证据来看,其物质文化所反映的社会复杂化程度(如聚落形态等级和分布范围、贵族墓葬的规格、显赫物品的数量以及纪念性建筑投入的劳力等)与良渚、陶寺、石峁和红山等一些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相比,未必就高出一个等级。罗泰指出,对中原地区早期朝代的定型看法已对历史造成一种扭曲的图像。在与三代相当的时期里,许多独立的史前文化在中国各地发展。十分可能的是,夏朝的重要性———如果夏确实存在过的话———已因为它在史籍中的幸存而被强调得过头。如果独立于史籍以外来进行探究,田野考古可能为之提供一种真正的新见解。

      对于如何结合文献和考古材料来进行古史重建,《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在西周史重建中,李峰立足于地理学、考古学和历史学三个知识领域,借以重建西周的地理特点、统治结构、外部压力、内部矛盾和地缘政治的重组。他从考古学角度将文献(金文)置于特定的地理空间,用问题导向的理论加以审视,令考古学分析在地理和历史之间建立起一种天然的联系,为西周灭亡的原因和过程提供了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在绪论中,作者特别强调了文献批判的重要性。他指出,即使第一手资料如铭文也带有偏见和主观性,而晚出史料的缺陷更加明显。因为在历史记忆的传递中,大量重要信息已经丢失,有关的最初记录也会被增饰和修改,甚至植入后世的观点和言论。于是,目前的文献研究不再将文献看作一个整体,而是把它当作不同时期的层位累积。文献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在一个与其他类型证据的共同历史背景中能彼此联系,并揭示一个有关历史事件潜在和一贯的记叙。这种“文献批判”态度要求将后出的文献资料放到一个同时受到考古证据支持的历史背景中与铭刻和早期典籍一起使用。因此,古代史的重建并非是将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各自得出的结论简单叠加,而是需要重新对各自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做根本的研究。如果采取这种文献批判的态度,参照目前将有关夏的记叙与二里头彼此对应的做法,无论从文字背景还是考古材料上都找不到一个能够将彼此衔接到一起的坚实支撑点。

      最后,文献批判还涉及一个辨伪问题。西山尚志认为“二重证据法”存在诸多内在缺陷,主要是不考虑出土文献有伪,而且并不证伪。他认为,只有可证伪的陈述才是科学的。因此,他把“二重证据法”看作是典型的证实主义,而且并不轻易否定没有得到证明的传世文献内容。西山进而指出,某些学者坚称只有“二重证据法”才能重建古史,把文献批判看作只会破坏、不能重建古史的见解是不对的。他强调, “批判”与“重建”并非对立的概念。相反, “批判”是“重建”的唯一方法。无法证伪的“二重证据法”不能带来任何的进步。

      虽然一般认为,出土文献要比传世文献可靠,但是对古代文献作严密的语言学和文字学分析以分辨其真伪则又是一门学问,单凭这种分析就能为它们的可靠性提供线索。古代的语言和文字(包括字体)就像考古学分析的陶器,有其本身独特的生命史。有的语言表述和文字会延续很长的时间,但有的寿命很短,而有的涵义和用法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较快的语言和文字便能像“标准化石”那样的陶器被用来断代。应用类型学原理,结合语言和文字的历时变迁,将文献书写的特点梳理出一张年表,无疑对分析文献的早晚和真伪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文献史学与考古学的关系,葛兆光认为,真正的“二重证据法”并不仅仅是以出土文字材料来证明传世文献的真伪,而在于用考古发现,加上典籍记载,再加上历史学家的体验和想象,对古代图景进行最贴近和最稳妥的重建,这才是历史。罗泰提出的观点更值得我们深思。他说,考古学必须从文献史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只有在不受文献史学外在干扰的情况下,考古学才能提供一种认识论上的独立认识。解放了的考古学将会大幅度拓宽历史学的研究范围。

 

三、科学的古史重建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考古学和历史学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代考古学已经从文化—历史考古学的分类描述转向科学实证的社会文化史重建,而历史学也突破编年史和政治史的窠臼而开始关注社会史和整体史。尽管如此,在公众对考古发现兴趣日增的情况下,一项考古发现是否能从历史文献中找到线索,对其评价往往大不相同。学者和媒体普遍强调伴有文字和有案可稽的考古发现价值非凡、意义重大;不见经传的重大发现则迷雾重重、荒渺莫测。这就有意或无意地向公众传递了这样的看法,即历史只能通过文字来加以了解。许多学者也偏好甚至倾向于用文献价值来拔高考古发现的重要性,比如建议将中国前国家的酋邦时期称为“五帝时代”,把陶寺遗址称为“尧都”,把石峁遗址说成是黄帝部族的城址。近来,将二里头对应于夏墟的争论硝烟再起,也是其中一例。

      有学者指出,用实物和文献相互参证来重建古史是不够的,还需要参照民族志来了解已逝的社会。即使有实物,研究者也未必能提供正确的解释。而文字记载植入了记述者的思维,未必反映真相。由于这种主客观因素的交集,而情况又复杂多样,即使不弄虚作假、蓄意歪曲、捏造篡改,因此这种粗糙的历史重建产生的谬误必定不少。

      也有学者批评指出,各种古籍对上古“先王”的描述本来就五花八门、自相矛盾,这些史实的距今年代和活动区域都不能确认。考古发现的年代学也只是一个大概的时间范围,出土文物更复杂多样,本身就可以作不同的解释。在扩大的“二重证据法”指导下,对考古新发现的一些资深解说家,不仅没有接受顾颉刚等对上古史的扫除工作,就连顾颉刚预言地下之材料“寻不出”的三皇五帝,也被披上考古学的外衣,从他们的口中卷土重来。用“二重证据法”使考古印证古籍,不仅穿凿附会,而且挑挑拣拣、各取所需,还常常会想不周到,顾此失彼。这样搞出的古史新证,鲜不成为秽史。

     更有甚者,在当今考古研究和文献证据的契合尚未取得显著进展的情况下,有学者轻率地把传说当作史实,明确赋予夏以“信史”的地位。这种“信古”依据的是“疑罪从无”的推定,即如果文献记载中的夏无法证明其伪,就应该相信其真。根据这种逻辑,《史记》中有不少明显属于传说和虚构且无法验证的内容,是否也都应该信其为真? 我们是否也可以换个角度推定,对文献记载的“夏”因有疑而从无呢? 因此,这种立足于并不证伪的“二重证据法”之上的夏代“信史”重建,并非科学论断,而只是作者主观的一家之言而已。虽然这种观点代表了中国考古学界的主流认识,但是科学界的共识并不能代表真理。

      作为夏代信史的质疑方,许宏持不同看法。他认为二里头文化主体与夏纪年的契合仍有很大不确定性。传世文献中的夏是历史文本而非史实本身。虽然二里头遗址具有所谓“王气”,但是由于缺乏文字因而仍然无法确定该遗址的属性。夏商世系并非史学意义上的编年史,而夏的存在目前还是个既不能证实也无法证伪的问题。权且存疑,也不失为科学的态度。中国今天的考古学早已跨过“证经补史”的阶段,确定文献中的王朝未必是这门学科最重要的任务。中国考古学家应该去做自己擅长的对社会长期演变的研究,而不必纠结于纯属自己短板的对确切时间和事件的裁定。

       刘莉根据黄河与长江流域发现的200多个二里头文化遗址,将其分为四个等级的聚落形态。这些遗址主要集中在豫西晋南,部分位于陕西东部和湖北。她结合偃师二里头宫殿遗址和玉器及青铜器等证据,认为一个高度集中的国家系统可能在二里头第二或第三期形成。刘莉用考古材料对二里头国家的形成作出了独立判断,但并未将其指称为夏王朝。由于在具体论证中难以摆脱考古资料原先解释的影响,因此有些判断还是有问题的。比如,她把二里头文化的分布范围看作是二里头国家统治系统的规模,而她自己也指出陶器建立的考古学文化无法对应于族群和国家。还有,聚落形态的分析办法是,用典型陶器类型确定遗址的数量和分布范围,然后根据这些遗址的大小建立聚落等级,最后根据这种等级作出国家社会的判断。这种单凭遗址大小推论的证据链因缺乏遗址的功能分析也不尽如人意。建立社会分层和统治机制还需要更多其他的证据,特别是要寻找与各级政治中心相匹配的权力象征物品,如玉器、青铜器、贵族墓葬和祭祀建筑,并从聚落变迁的动态过程来重建国家的形成。

      就二里头与夏代的信史之争而言,一些学者试图打破缓慢而无序的学术推进节奏,在当下中国考古学理论方法力所不逮的情况下,直接把自己今天的“看法”强加于过去,将夏代贴上“信史”的标签。这使我们想起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的名言: “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美国哲学家查尔斯·弗兰克尔说:“历史学解释根本不同于其他种类的解释,一种无可救药的主观‘阐释’因素会渗入到所有历史解释之中。”我们一些考古学者对自己作判断的可信度过于天真,也许没有意识到我们所构建的历史其实是我们今天关注和想要的东西。这个真相就是,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乃是一种构建,是一种我们根据学科热点乃至当代立场而编织的叙述。尝试回答有关你自己对过去的记忆,并尽量详细。你昨天这个时候在干什么? 一周前? 一年前?五年前? 二十年前? 当你越往前追溯,就会发现细节越发模糊,越发约略。如果你对自己过去的了解都不那么详细,不那么可靠,怎能希望别人详细提供你的历史? 而且,作者通过本人当时情绪、欲望和压力的“筛子”写下的日记,对于看日记的另一个人来说,因立场和体会不同,记录的事件肯定会有不同的意义和解释。

      受社会思潮、认知方式和材料扩充的影响,我们所了解的中国史一直处于变化之中。葛兆光总结了20世纪以来中国史学的四个变化:一是时间缩短,把神话从历史中驱逐出去;二是空间放大,视野超越中国的疆域;三是史料增多,不仅是新发现,还将历史观念变化之后更多的史料纳入历史视野;四是问题复杂,即分析历史的问题意识、评价立场、观察角度的多元化。这四个变化中的第一个似有商榷之处。因为1996年启动的夏商周断代工程以及后续跟进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都是意在探索更早的中华文明。以国家工程立项来重建上古史显然会有预期的目标和阶段性成果。由于中国考古学的理论建设和多学科探索尚处在草创阶段,在考古材料的信息还不能充分提炼,海量资料还不能完全消化并转换为历史文本的情况下,要用出土材料来探索更早的文明就只能从上古神话和传说中寻找解释的依据。这便成为“二重证据法”最受诟病之处

      对于这种古为今用的历史重建,英国人类学家西格弗里德·纳德尔在“意识形态历史”和“科学历史”之间所作的区分值得我们深思。所谓的“意识形态历史”是以过去人们造就的无数事件为特点,赋予这些事件以各种意义的程度取决于当下编撰历史事件的认识。这一编排过程是以当下的兴趣以及历史图像在社会中所发挥的意识形态作用为导向的。“真相” (reality)和“看法”(ideas)之间肯定存在差别,而且总是受到厚此(后者)而薄彼(前者)的对待。因此,不可能存在人们意识体验之外的历史过程,换言之,没有一种历史过程不是建立在集体记忆之上的。

      按照这种观点,回头再看上面提及的夏代信史重建,显然属于纳德尔所谓“意识形态历史”之列,而非“科学历史”。而且,这种上古史中的夏代并非“真相”,而只是“看法”而已。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这意味着,这些学者提出的夏代信史是根据自己从过去直接继承下来的传统所构建的。这种传统条件有太多的民族主义情结,有“证经补史”的学术熏陶,还有强烈的古为今用理念。受这些条件左右的古史重建,很难被看作是一种立场中立的科学研究。

      于是,历史重建遇到了两个难解的问题:第一,学者的主观性研究如何达到客观的效果,力求“返璞归真”? 第二,我们如何获得这种客观知识,它既非相对主义的,也非虚幻的?

       对于这个问题,英国考古学家迈克尔·罗兰兹提出了三个解决办法。第一个办法是完全否定客观性的存在,客观条件如文献和考古材料只有当被研究者选择来从事研究时才是真实的,历史事实和学术重建都由我们大脑的分类过程所构建。于是,客观的文献和考古材料与科学研究的主观活动, 都可以被看作是认知构建的产物。第二是采取阿尔都塞马克思主义(Althusserian Marxism)的办法,将真相(reality)与认识(thought)严格区分对待。其中任何一方都无法被还原成另一方。第三个办法采用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划分,将客体世界、思想创造和创造的产物三者区分开来。波普尔认为,第一世界是物质和客体的世界,第二世界是意识和精神状态的世界,第三世界是科学思想、诗和艺术作品的世界。第三世界既不是客观的物质世界,也不是主观的精神世界,而是脱离了思想主体而存在的人类创造性思维活动的世界。按照波普尔的观点,属于第三世界的历史文献与考古材料都是人类思想和行为的创造,并非客体的世界,一旦产生就独立于历史真相之外,并塑造着世代传承的行为。结果,历史作为民族认同的一种有力支撑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它不断在被重新评价,并反复进行着重构。

       虽然历史学和考古学研究无法完全还原真实的历史,但是在提出某种看法和断言时应该独立评估证据的置信度和研究对象的不确定性,这就是理性主义的批判性思维。这种文献批判意识在中国学界可以顾颉刚为代表,他的“古史辨”观念就是主张用批判性思维考察古史记载的不确定性和历史记叙的前后逻辑关系。顾颉刚首先从尧舜禹的发生次序和排列系统之反背,提出古史形成的“层累说”,力图将传说与信史分离开来。他进而从古史形成过程来审视某种叙述和某个事件的说法在二三千年里是怎么变化的,这样就能够去伪存真,将后世添加的层累部分剥离出来。如果我们认可“历史构建是当下回顾性意志行为强加于过去的形式”,那么历代和现代史家不仅以其主观意志构建了他们所处时代的历史,而且会对过去的历史进行重构,以便使得这种记叙能够符合其所处时代的价值取向和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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